《纪法贯通·依法治权》百集连载第七集
发布日期:2026-08-08
阶级性与人民性 纪法同归一家亲
——基于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权力运行法治逻辑探源
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深刻揭示了权力的合法性根基,即阶级属性与人民立场的辩证统一。无产阶级政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这一根本论断科学阐明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高度一致。党的纪律与国家宪法,正是这一政治逻辑在制度层面的双重体现,二者同源同向,共同构筑了权力规范运行的法治基石。

纪律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生命线,本质上是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亦是人民意志的内化形式。它并非外在的强制规范,而是党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形成的自我约束机制。从《共产党宣言》宣示共产党人没有特殊利益,到毛泽东同志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再到习近平同志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纪律始终聚焦于防止权力异化,确保权力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纪律并非压迫工具,而是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的刚性约束,旨在抑制私欲、弘扬公心。正是这道“无形铁壁”,确保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始终保持先进性与纯洁性,保证权力运行不偏离人民轨道。
宪法作为人民意志的最高法律表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社会主义宪法的本质特征在于其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具体机制得以贯彻落实。与资产阶级宪法形式上的“权利平等”不同,人民民主宪法致力于实现实质正义,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领域的真实权利。宪法作为“有形根基”,为权力运行划定了边界,确立了程序与责任,确保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纪律与宪法之所以“同归一家亲”,根本在于二者共同回答了“权力为谁而用”这一核心命题。纪律从党内政治生活出发,确保执政主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宪法从国家制度层面出发,确保权力来源合法、运行合规。二者内外结合、软硬兼施,共同服务于人民利益的实现。缺乏纪律保障,宪法实施可能流于形式;缺乏宪法支撑,纪律建设可能迷失法治方向。唯有坚持纪法贯通、协同发力,方能构建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体系。
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进程中,必须深刻把握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逻辑,坚持纪律挺在前面、宪法立于顶端。唯有如此,方能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权力始终运行在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轨道上。
(供稿:范雨)
【审稿: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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