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五十六名教师讨薪十年未果谁之过?
发布日期:2026-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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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立项圣鸣兴,中院卖校葫芦僧,巡视请愿回海法,讨薪慨叹法制成。”这首质朴却饱含悲愤的打油诗,是辽宁省阜新市圣鸣艺术中学五十六名教师近十年讨薪之路的真实写照。这所由市政府招商引资引进、曾被誉为亚洲一流的民办艺术中学,在政策扶持下应运而生,却因教育局一纸停招令陷入困局。而本应成为教师权益“保护伞”的司法机关,却在讨薪案件中屡屡出现不作为、乱作为之举,将教师们的维权之路彻底堵死。讨薪代表柴景义带领全体讨薪教师泣问:十年冤屈何时昭雪?践踏法律的法官何时被追责?

招商引资明星校:亚洲仅4所的优质民办校骤陷停招欠薪困局
阜新市圣鸣艺术中学的诞生,承载着地方政府推动教育发展的期许。据了解,该校是时任阜新市市长潘利国亲自邀请阜新籍中国音乐学院高材生、京内知名人士王春燕返乡支持建设的重点项目,经阜新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4日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立项引进,先后获得阜新市教育局批准成立、阜新市民政局社会统一信用码备案、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核发,是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全日制完全民办艺术类中学。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专注艺术教育的全日制完全中学在全亚洲仅有4所。该校的软硬件实力堪称顶尖:校舍与教学设施达到亚洲一流标准,仅日本进口的雅马哈钢琴就有52架;师资力量更是雄厚,除特招当地有真才实学的教师外,还聘请了一批中央音乐学院知名教授授课,教学质量在同类学校中稳居第一,升学率高达100%。这样一所承载着家乡期盼、具备优质资源的明星校,本应成为阜新教育的一张名片,却在2017年迎来命运的急转弯。
2017年,阜新市教育局一纸文书突然责令圣鸣中学停止招生。招生渠道的切断直接导致学校运营陷入瘫痪,五十六名教师陆续下岗失业,而学校也自此开始拖欠教师工资。为追回劳动报酬,老师们先后通过劳动仲裁、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维权,拿到了阜新市海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决定书(如:阜海劳人仲裁字(2016)第009号)和海州区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如:柴景义案:(2017)辽0902民初288号)。然而,当老师们拿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向海州区法院申请执行时,却被法院以“学校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由长期推诿搪塞,讨薪之路自此陷入停滞。

破产清算申请遭拒:司法救济通道人为堵死,信访维权陷入闭环困局
在法院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拒绝推进讨薪案件后,老师们并未放弃合法维权。2017年7月25日,圣鸣中学教职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圣鸣中学进行破产清算,希望通过破产清算程序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令人费解的是,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学校不能破产清算,作出了不予破产清算、不允许破产还债的判决。老师们不服该判决,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省高院最终维持了原判。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圣鸣中学已停止招生、无法正常运营且拖欠巨额工资,完全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两级法院驳回破产清算申请的判决,显然违背了法律规定,人为堵死了老师们通过破产清算维权的司法通道。
司法救济受阻后,老师们只能转向信访渠道。他们先后向阜新市委、市政府,辽宁省委、省政府、国家信访总局乃至中央巡视组逐级反映情况,希望上级部门能督促问题解决。但令人失望的是,所有信访事项最终都被打回阜新市海州区法院,问题又回到了原点。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信访部门应区分情况依法转送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而将已陷入司法不作为困局的讨薪案件反复退回原法院,无疑是对信访程序的滥用,也让老师们的维权希望一次次破灭。

暗箱操作拍卖校产:1900万拍卖款去向成谜,法官公然违背清偿顺序
2025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老师们得知了一个震惊的消息: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早已背着学校法人王春燕,将圣鸣中学整体拍卖,拍卖价款为1900万元。这一消息让老师们重新燃起讨薪希望,他们立即向阜新市海州区法院执行局再次申请执行欠薪一案,认为这笔拍卖款足以支付近百万元的拖欠工资。
然而,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公松如在2025年9月16日接访中却坚定地告知债务人,这笔1900万元的拍卖款与欠薪无关,拒绝用于偿还教师工资。这一答复彻底击碎了老师们的最后希望,也完全违背了法律的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民办学校终止时,财产清偿顺序首先是退还受教育者费用,其次便是支付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最后才是偿还其他债务。作为司法工作者,公松如法官不可能不清楚这一基本法律规定,其明确拒绝用拍卖款支付教师工资的行为,无疑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
更令人蹊跷的是,据老师们了解,这1900万元的拍卖款既没有进入法院执行账户,也没有返还给学校,而是去向不明,而事实上学校也早已易主。一边是法院驳回破产清算申请,一边是暗箱操作拍卖校产;一边是老师们拿着生效法律文书讨薪无门,一边是巨额拍卖款不知所踪。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系列操作,彻底堵死了老师们的所有维权之路。

三问阜新司法:法官不作为乱作为,谁来厘清责任还教师公道?
十年讨薪路,五十六名教师从风华正茂走到两鬓染霜,他们手握生效法律文书,穷尽了仲裁、诉讼、信访等所有合法途径,却始终未能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阜新两级法院在案件中的种种行为,让法律的尊严蒙尘,也让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创。面对这起荒唐的讨薪案,三个问题亟待解答:
一问:2017年老师们申请破产清算被两级法院驳回,却在之后被法院擅自拍卖校产,这一自相矛盾的操作究竟有何法理基础?根据法律规定,民办学校终止需依法进行清算,法院既不允许破产清算,又无权擅自拍卖学校资产,这种“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式的操作,是对司法程序的公然漠视。
二问:法官公松如拒绝用1900万元拍卖款支付教师工资,是否构成徇私枉法?《法官法》明确规定,法官不得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合法权益,不得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公松如法官无视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致使老师们的债权无法实现,已涉嫌违反法官职业操守,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三问:1900万元拍卖款去向不明,责任主体究竟是谁?十年讨薪无果,老师们陷入“冤有头、债无主”的绝境,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拍卖活动的主持者,有义务向社会公开拍卖款的流向,相关监管部门也应介入调查,查明款项去向,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圣鸣中学全体讨薪教职工期望,依法追回拖欠的工资,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阳光照亮这起持续十年的讨薪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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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李小平 杨林)
【审稿:江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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