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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隊長供稱:唔理炸彈炸到無關的人

2024-05-03 04:12:50    来源:大公报    编辑:

圖:警方當年在荃灣一個工廈單位拘捕一名涉黑暴兵器庫的男子。

  【大公報訊】記者龔學鳴報道:黑暴極端組織「屠龍小隊」涉嫌串謀在2019年12月8日遊行中設置炸彈並槍殺警員,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轉為污點證人的「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作供稱,計劃炸彈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又確認有被告曾把測試引爆裝置的影片傳到群組。有成員表示擔心炸到無關的人,黃卻表示「我唔X理其他人㗎喇」。

  黃振強說,2019年11月底曾與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等成員在三陂坊開會,當時他向各人提及將有大行動,會有其他勇武隊伍用槍和炸彈,「結論係屠龍唔會親手使用任何槍同炸彈,只係睇點樣從旁協助」。黃振強稱,在該次會議上,未知行動日期,到12月才獲吳智鴻通知,將於同月8日行動。

  計劃炸彈行動完成後帶小隊離港

  控方問及對話中多次出現的「20kg」的具體意思,黃振強指是吳智鴻製造的炸彈,但仍要視乎上文下理,又確認案中的軍火都與吳智鴻有關。控方指11月27日,被告張銘裕把一條影片傳到群組,有成員問「一定要咁大舊?有冇得濃縮?」張銘裕回覆「難啲,都係放入袋,無所謂啦」,黃振強解釋片中是與吳智鴻炸彈相關的引爆裝置。

  控方問黃振強於11月30日指已索取90支汽油彈打算12月1日使用,惟最後因被告嚴文謙身在韓國決定取消計劃;黃解釋嚴文謙不到場「無安全感」,兩人較有默契。

  在12月1日示威當日,黃振強私訊另一被告張俊富,指朗豪坊位置好,警方一定會去清場,但張俊富擔心炸到無關的人,黃卻回應「目標係炸到最多嘅狗……我唔X理其他人㗎喇」。黃振強稱12月1日在群組中再提及軍訓,當時未有炸彈行動地圖,但與吳智鴻籌劃第2次台灣軍訓,黃打算「大行動」後,全隊「走佬去台灣」並參與軍訓。

  控方指,12月7日在另一群組中,黃振強發出「星期日行動細節我星期六會講,大家準備full gear(全套裝備)」、「星期四4點軒尼詩道華星冰室等」、「4點05分會起行,遲到就88,永不錄用」的訊息。黃指,該群組有屠龍小隊以外的人,打算呼籲更多人出席遊行,計劃由4點05分開始到灣仔軒尼詩道「引警察」行動。

  黃指,由於有成員沒空,12月7日仍未把荃灣倉庫中裝備帶到位於灣仔展鴻大廈的「安全屋」,黃又表示行動不會使用煙花。到12月8日凌晨,黃指,李家田仍未到達「安全屋」,對方着他把鑰匙放於門口。黃確認12月8日早上在「安全屋」內,警方分別在他和嚴文謙的房內搜出共4件防彈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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